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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人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效果明显
作者: 青县 日期: 2007-6-21 16:54:17 浏览次数:
劳人局采取三项措施
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效果明显
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使劳动关系平稳、健康、和谐发展,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到目前,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20
起,其中庭外调解
17
起,裁决
3
起,法定结案率达到
100%
,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
)分类监管。坚持
“
先调后裁、重调轻裁
”
的原则,对所受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疏理、分类,对劳动争议小,涉案金额少的案件注重协商调解解决;对劳动争议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裁决。同时,对履次出现恶意拖欠职工工资及招用童工造成伤残的用工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予以重罚,决不手软。
(
2
)关口前移。对工伤职工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将关卡前移,及时入手,了解情况,尽可能使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既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又使双方心平气和,避免了争议升级矛盾复杂化。
(
3
)创新模式。今年以来在案件处理上推行了
“
仲裁预备庭
”
制度,对简单的案件,打破常规办案模式,变被动
“
等
”
为主动
“
找
”
,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向其宣传法规政策,并为其分析诉讼风险,抵消双方当事人的对抗,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起到罢争息诉的目的。同时对职工一方当事人较多,影响面广的案件,实行
“
仲裁庭就地开庭
”
制度,即在发生争议的用工单位或乡镇政府就地公开开庭,并召集相关人员参加,处理案件的同时,起到法律宣传教育的目的,使企业管理人员知法守法,职工懂法用法,达到
“
处理一案、教育一片
”
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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